中国检察新闻讯(李凌云 郑云)“一是与被看护人之间离的有点远,二呢,在嫌疑人上厕所的时候,应当在看护人之前做好引领……”
在近日陪护一职务犯罪嫌疑人去医院体检的过程中,沭阳县检察院反贪局的小李因陪护行为不合“规则”,被局长“批评教育”了一番。这也让他对局里制定的《“五项”体检安全注意十条》有了更加的注意。
《“五项”体检安全注意十条》是沭阳县检察院反贪部门为防范职务犯罪嫌疑人利用验血、胸透、B超等体检间隙自伤自残风险发生而专门制定的一套看护规则。小李虽然不是本次体检专责安全的看护人,但作为陪护人,他也违反了《“五项”体检安全注意十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要求,其他办案人员陪护体检的,在不对录音录像工作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其他办案人员与被看护人之间的距离要保证能做到危险急救;被看护人在体检期间需上厕所的,由负责体检的领队或其他办案人员引领,两名看护人员伴随被看护人前后、贴身进入。
该规定还要求,专责安全的看护人至少要有1人熟悉医院体检路线及沿路和各体检点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往来体检室及每一项体检过程中,在不影响医生体检的情况下,看护人员都必须做到全程、贴身看护。在做“胸透”等项目检查时,技术人员可以在操作室实施录音录像,但看护人员不得因辐射原因拒绝从旁看护或对被看护人实施远距离看护等。
“小细节往往会出大问题,下次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十条注意了……”经局长的一番教育,小李对这安全注意十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表示在以后的看护、陪护工作中一定严格遵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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