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赵剑琪)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十分注重提升少数民族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素质,通过培养、使用少数民族法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成为推动审判工作和维稳工作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伽师县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职责,少数民族法官35名,每年受理的各类少数民族案件在2500件左右,占法官人数的83.33%和办案总量的89.28%。为此,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提升少数民族法官素质做为提升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点工作摆在该院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近两年来,该院党组更是把少数民族法官队伍建设做为“一把手”工程,千方百计提升少数民族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送出去”的方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法官到上级法院进行培训学习;选派年轻优秀少数民族法官到广东法院培训,学习先进经验,丰富审判知识。
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官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技能”、“书记员庭审速录技能”等三项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法官的办案素质和能力;采取民汉嵌入式办公和民汉结对子互学,以“法官教法官”和“师带徒”的形式,将办案经验、方法传授给年轻少数民族法官,在庭审技巧、证据认定、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实行传、教、帮、带,及时纠正其办案中的瑕疵,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让年轻少数民族法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新知识和更新旧观念,提高其办案素质和能力。
开展轮岗交流。选派年青少数民族法官到法庭和执行局任职,多途径培养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让他们磨练意志,深入了解社会,了解社情民意,不断积累年轻少数民族法官和干警解决复杂问题的司法经验,增长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
住村开展工作。结合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选派少数民族法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宣传,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少数民族法官成为工作的“多面手”。
目前,全院已有22名少数民族法官成为审判执行岗位上的中坚力量,担负起全院85%以上案件的审理。有10名少数民族法官走上了领导岗位,6名少数民族法官被组织部门列为后备干部,他们在稳疆兴疆、富民固边和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